1、爭妍鬥豔,是一個成語,作謂語、定語,意為指競相比美。2、出處:郭沫若《丁東草·石榴》:“五月過了,太陽增加了它的威力,樹木都把各自的傘蓋伸張了起來,不想再爭妍鬥豔的時候;有少數的樹木卻在這時開起了花來。”3、示例:1。海濱公園內,熱帶的奇花異草~。★雨海《馬來西亞的新興城市——哥打基納巴盧》。4、用法:作謂語、定語;指花或美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