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核安全發展觀t提出是哪一年

我國核安全發展觀提出是2014年。核安全是指對核設施、核活動、核材料和放射性物質採取必要和充分的監控、保護、預防和緩解等安全措施,防止由於任何技術原因、人為原因或自然災害造成事故發生,並最大限度減少事故情況下的放射性後果,從而保護工作人員、公眾和環境免受不當輻射危害。

我國核安全發展觀t提出是哪一年

核反應堆在很多方面都有可能出現故障。如果核反應堆中核物質的不穩定性產生了無法預料的行為,就可能出現無法控制的功率異常。正常情況下,根據設計,核反應堆的冷卻系統會處理並帶走異常產生過多的熱量。然而,如果核反應堆同時發生[冷卻劑的故障,燃料就可能熔化,甚至是包容燃料的容器過熱並熔化。

我國核安全發展觀t提出是哪一年 第2張

到2015年,我國核設施、核技術利用裝置安全水平進一步提高,輻射環境安全風險將明顯降低,基本形成綜合配套的事故防禦、污染治理、科技創新、應急響應和安全監管能力,保障核安全、環境安全和公眾健康;到2020年,核電安全保持國際先進水平,核安全與放射性污染防治水平全面提升,輻射環境質量保持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