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合同應該怎麼籤

1、合同雙方當事人。簽訂合同時一定要將買方跟賣方的姓名,地址,郵編電話都寫清楚,而且如果有委託代理人的話,還需要將委託代理人的信息標清。

2、標的。標的是指合同當事人共同指向的對象,也就是房屋。要清楚寫明房屋的位置以及買房的面積,還有公攤面積和公用建築面積,以及周圍的配套設施和維修標準。

3、責任劃分。約定好價錢以及交房時間,並且還要求寫清楚房屋有沒有糾紛以及抵押,如果有的話,需要賣方全部承擔。

房屋買賣合同應該怎麼籤

1、雙合同,就是買房時會簽寫兩種合同,一種是正常的商品房買賣交易合同,另一種是以“裝修合同”或者“裝修提升合同”甚至是“變更裝修標準價差和房屋增值包服務費”等多種名目體現,兩個合同加在一起是這套房的總房款。説白了最大的風險就是房子一旦出問題,開發商怎麼承擔責任,怎麼給你賠錢,一不小心就是啞巴吃黃連,有苦難言。

2、雙合同”是否合理合法一直備受爭議,截至目前來説,是沒有樓盤因為簽訂“雙合同”而被處罰的。但是對於要買樓的市民而言,如果不接受開發商“雙合同”的規則,就好有可能無法順利的進行買樓,對於準備要買樓的市民來説,雙合同也都成為了如今購房時的潛規則。

1、很簡單,簽訂購房合同,應該是跟房地產開發商簽定合同。但是,目前有一些開發商常常求助一些中介代理公司負責其銷售活動,中介代理公司不能沒有開發商的簽字而與購房者直接簽訂買賣合同,就是説中介公司不能以他的名義簽定合同。

2、在買賣的時候一個是簽訂認購書,第二個簽訂購房合同,購房合同有一個補充協議,這個補充協議往往是房屋購買合同裏沒有約定的事項通常在補充條款裏進行約定。需要提醒購房者注意的是,補充條款在某種程度上,它約定的事項比房屋購銷合同里約定的還重要,因為補充條款是根據不同的項目的不同具體情況來約定。

3、在商品房的買賣中還會涉及到很多專業方面的法律知識,普遍的購房者很難一下子瞭解熟悉這些問題,因此為了減少風險,預防買賣合同中的陷井,建議購房者在購房的過程中聘請律師,把相關的事情請律師辦理,雖然要支付一些費用,但會降低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