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證明盡了主要贍養義務

怎麼證明盡了主要贍養義務

1、在經濟上對老人進行扶助、供養。對於沒有生活來源或者其生活來源不足以維持基本生活條件的老人來講,不僅應當從生活上進行照料,而且在經濟上也給予生活費、醫療費等方面的資助。

2、在生活上與老人共同生活,經常照料、伺候老人,關心、體貼老人。如送煤、做飯、打掃衞生、有病送醫院進行護理等。

3、贍養老人具有長期性、經常性。不論是生活上的照料,還是經濟上的供養,必須是經常的、長期的,偶爾寄幾次錢、做幾回飯、看望幾次,只能視為對老人有過幫助,不能視為盡了主要贍養義務。

根據《繼承法若干意見》第30條規定:“對被繼承人提供了主要經濟來源,或在勞務等方面給予了主要扶助的,應當認定其盡了主要贍養義務或主要扶養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