掉頭要越過斑馬線嗎

掉頭要越過斑馬線嗎的答案是:要

掉頭要越過斑馬線嗎

車輛掉頭時需要過了斑馬線才可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在路口,機動車不能在人行橫道上掉頭。在無虛線的允許掉頭的路口掉頭處需要越過斑馬線。

如果出了隔離帶就是斑馬線,那這兒應該是不能掉頭的。

如果沒有專門的掉頭路口,掉頭有幾個原則:沒有禁止掉頭的標誌。不能壓人行橫道或者雙黃線。左轉綠燈。

斑馬線源於古羅馬時代的跳石。早在古羅馬時期的龐貝城的一些街道上,車馬與行人交叉行駛,經常使市內交通堵塞,還不斷髮生事故。為此,人們便將人行道與馬車道分開,並把人行道加高,還在靠近馬路口的地方砌起一塊塊凸出路面的石頭——跳石,作為指示行人過街的標誌。行人可以踩着這些跳石,慢慢穿過馬路。馬車運行時,跳石剛好在馬車的兩個輪子中間。後來,許多城市都使用這種方法。

19世紀末期,隨着汽車的發明,城市內更是車流滾滾,加之人們在街道上隨意橫穿,阻礙了交通,從前的那種跳石已無法避免交通事故的頻頻發生。

20世紀50年代初期,英國人在街道上設計出了一種橫格狀的人行橫道線,規定行人橫過街道時,只能走人行橫道,於是倫敦街頭出現了一道道赫然醒目的橫線,看上去這些橫線像斑馬身上的白斑紋,因而人們稱它為斑馬線。司機駕駛汽車看到這條條白線時,會自動減速緩行或停下,讓行人安全通過。斑馬線至今在街道上仍然隨處可見。

2015年9月,江蘇宿遷主城區內多個路段開始繪製“3D斑馬線”。

對於機動車來説,看到斑馬線就要自動減速緩行或停下,車讓人,讓行人先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條:“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在路段上橫過機動車道,應當下車推行,有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從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通過;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應當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通過有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人行橫道的路口,或者在沒有過街設施的路段橫過道路,應當在確認安全後通過。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