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治死後哪個兒子繼承皇位

李治死後哪個兒子繼承皇位

唐中宗李顯(656年—710年),原名李哲,唐朝第四位皇帝,唐高宗李治第七子,武則天第三子。683年至684年、705年至710年兩度在位。

章懷太子李賢被廢后,李顯被立為皇太子。弘道元年(683年)即皇帝位,武后臨朝稱制。光宅元年(684年),被廢為廬陵王先後遷於均州、房州等地。聖歷二年(699年)召還洛陽復立為皇太子。神龍元年(705年)復位。李顯在位期間,恢復唐朝舊制,免除租賦,設十道巡察使,置修文館學士,發展與吐蕃的經濟、文化交往,實行和親政策,把金城公主嫁給吐蕃贊普尺帶珠丹,保證了邊疆地區的穩定。

唐中宗李顯前後兩次當政,共在位五年半,景龍四年(710年)去世,終年55歲,諡號大和大聖大昭孝皇帝(初諡孝和皇帝),葬於定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