獻血證有什麼用

無償獻血證是無償獻血者和獻血者配偶、父母、子女用血時免費用血互助保證金和用血後報銷血液成本費的憑證之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規定,無償獻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親屬享有如下用血權利:無償獻血的公民,本人有享受免費用血的權利。

1、無償獻血者用血返還

(一)獻血者本人自獻血之日起五年內臨牀用血的,按照獻血量三倍免費用血。

(二)獻血者本人自獻血之日起五年後臨牀用血的,按照獻血量等量免費用血。

(三)獻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五年內臨牀用血時,按照獻血量等量免費用血。

(四)獻血累計一千毫升以上者,本人終身無限量免費用血,其配偶、父母、子女終身按照獻血量等量免費用血,用血後從本人獻血量總量中核減。

(五)獻血者捐獻成分血,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按照捐獻成分血等量免費用成分血,如需用全血按四百毫升標準折算。

2、無償獻血者報銷返還

無償獻血者本人臨牀用血,持本人《居民身份證》、《無償獻血證》和醫療機構出具的正式收費發票原件或複印件(需加蓋收費單位專用章)、配血單、每日清單等用血單據到獻血地或用血地血站報銷用血費用。

無償獻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臨牀用血的,除提供以上證件外,還需提供其與無償獻血者關係的有效證件或者證明(户口本或派出所、工作單位、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村委會等出具的證明)。

獻血證有什麼用

獻血者享受權利

凡無償獻血者有受表彰和獎勵的權利。獻血量的計算:全血二百毫升按一次,四百毫升按兩次計算。成份血每一個機採單位按肆次計算。

金獎 :無償獻血40次。

銀獎:無償獻血30次。

銅獎:無償獻血20次。

獻血者人格不受侮辱,有保護個人隱私的權力。獻血者參加獻血可享受免費體檢、血液檢查的特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