籍貫是啥意思

籍貫,又名祖居地或原籍,指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長久居住地或出生地。籍貫原則上一般從父,個別特殊情況從母。

參照公安部公通字[1995]91號文件,公民的籍貫應為本人出生時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寫祖父去世時的户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寫祖父應落常住户口的的地方;公民登記籍貫後,祖父又遷移户口的,該公民的籍貫不再隨之更改。

籍貫是啥意思

籍貫填寫

一般以某人的太祖父(或高祖父或曾祖父)的長久居住地或出生地作為某人的籍貫, 或太祖母(或高祖母或曾祖母)的長久居住地或出生地作為某人的籍貫; 或外太祖父(或外高祖父或外曾祖父)的長久居住地或出生地作為某人的籍貫,或外太祖母(或外高祖母或外曾祖母)的長久居住地或出生地作為某人的籍貫。

“籍貫”填寫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長期居住地),是1999年全國範圍內重新填寫新版《幹部履歷表》時,中共中央組織部和國家檔案局聯合下發的“填寫説明”的解釋。祖父的長期居住地,大多數與祖父的出生地、户籍地是一致的。如果祖父出生地與户籍地不一致的,也最好填寫長期居住地一致的出生地或者户籍地作為籍貫。還是無法確認的,可以綜合祖父往上直系親屬的籍貫、祖父的出生地與户籍地、祖父的長期居住地的具體情況,向管理使用該資料的單位或部門諮詢,一經確認,非因特殊情況,不得隨意改動,以免因檔案資料的矛盾衝突帶來新的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