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與女兒的關係叫作什麼

女兒跟爸爸的關係,是“父女關係”,而兒子與爸爸之間的關係,則是“父子關係”。

家庭稱謂是指一個家庭,親戚之間,歷史形成了傳統的親族傳承關係,互相之間根據輩分沿襲而固定成各種稱謂。口頭的稱謂與書面的稱謂有相同之處,也有不同之處。而且對外人和互相之間的當面稱謂也不盡相同。

稱謂的書面、口頭、對人、當面雖有不同,但其本質的輩份卻是一致的,內涵是完全一樣的。

爸爸與女兒的關係叫作什麼

拓展資料:

親屬分類

親屬是基於婚姻、血緣和法律擬製而形成的社會關係。我國法律所調整的親屬關係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孫子女和外孫子女、兒媳和公婆、女婿和岳父母、以及其他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如伯伯、叔叔、姑母、舅、阿姨、侄子女、甥子女、堂兄弟姊妹、表兄弟姊妹等。親屬不等於家庭成員,有親屬關係的人可能分屬於多個不同的家庭;家庭成員並不絕對有親屬關係。

根據親屬關係發生的原因,可以將親屬分為配偶、血親和姻親三類。血親包括自然血親和擬製血親,前者是指出於同一祖先具有血緣聯繫的親屬;後者是指彼此本無該種血親應當具有的血緣關係,但法律因其符合一定的條件,確認其與該種血親具有同等權利和義務的親屬,如繼父母與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間就是擬製血親。姻親是指除配偶外以婚姻關係為中介而產生的親屬,包括血親的配偶、配偶的血親、配偶的血親的配偶,姻親之間只有在法律特別規定的情況下才具有權利義務關係。

血親還可以分為直系血親和旁系血親,前者是指生育自己的和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親屬;後者是指彼此間具有間接的血緣聯繫,除直系血親以外的親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