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盟十國有哪些

東盟十國有哪些

東盟成為東南亞地區以經濟合作為基礎的政治、經濟、安全一體化合作組織,並建立起一系列合作機制。

東盟的宗旨和目標是本着平等與合作精神,共同促進本地區經濟增長、社會進步和文化發展,為建立一個繁榮、和平的東南亞國家共同體奠定基礎,以促進本地區的和平與穩定。

東盟成立之初只是個保衞自己安全利益及與西方保持戰略關係的聯盟,其活動僅限於探討經濟、文化等方面的合作。1976年2月,第一次東盟首腦會議在印尼巴厘島舉行,會議簽署了《東南亞友好合作條約》以及強調東盟各國協調一致的巴釐宣言。

此後,東盟各國加強了政治、經濟和軍事領域的合作,並採取了切實可行的經濟發展戰略,推動經濟迅速增長,逐步成為一個有一定影響的區域性組織。

除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菲律賓、新加坡和泰國5個創始成員國外,20世紀80年代後,文萊(1984年)、越南(1995年)、老撾(1997年)、緬甸(1997年)和柬埔寨(1999年)5國先後加入東盟,使這一組織涵蓋整個東南亞地區。

東盟主要機構有首腦會議、外長會議、常務委員會、經濟部長會議、其他部長會議、祕書處、專門委員會以及民間和半官方機構。首腦會議是東盟最高決策機構,自1995年召開首次會議以來每年舉行一次,已成為東盟國家商討區域合作大計的最主要機制,主席由成員國輪流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