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的駕駛證和行駛證的區別

汽車的駕駛證和行駛證的區別

1、對象不同:

駕駛證是依照法律機動車輛駕駛人員所需申領的證照,是許可駕駛某類機動車的法律憑證。

行駛證是准予機動車在我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法定證件。

2、用途不同:

駕駛證可作為有效身份證明辦理醫院掛號、火車票購買等業務。

行駛證是道路行駛憑證,動產權屬證明,保險索賠憑證。

3、內容不同:

行駛證記錄着車牌號碼、車輛類型、該車主人的個人(單位)名稱、住址、車輛的品牌型號、使用性質。

駕駛證記錄着駕駛員的個人信息、初次領證日期、準駕車型、檔案編號、有效起始日期。

二者定義:

1、駕駛證

駕駛證是一種“許可證明”。駕駛機動車需要一定的駕駛技能,缺少這種技能的如果隨意駕駛機動車,就有可能發生交通事故,一般人無證不能上路行駛。但對於已具備安全駕駛技術的人他們在道路上駕駛車輛,這種允許的證件就是“駕駛證”。

2、行駛證

行駛證是准予機動車在我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法定證件。行駛證由證夾、主頁、副頁三部分組成。其中主頁正面是已簽註的證芯,背面是機動車相片,並用塑封套塑封。副頁是已簽註的證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