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六不要是哪六不要

最佳答案為:六不要:1、不要闖交通信號燈;2、不要亂穿馬路;3、不要亂停亂放;4、不要亂扔垃圾;5、不要翻越隔離護欄;6、不要逆向行駛。。

交通安全六不要是哪六不要

2003年10月28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以贊成142票、反對2票、棄權4票,通過了備受社會關注的首部《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全面體現了以人為本、與民方便的原則。

路權觀念是交通法規中的主導思想,誰違章就處罰誰,在遵紀守法面前機動車駕駛員與行人是一樣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

法律規定,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學校、幼兒園、醫院、養老院門前的道路沒有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施劃人行橫道線,設置提示標誌。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道,應當按照規劃設置盲道,盲道的設置應當符合國家標準。

與此同時,法律還規定,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應當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通過有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人行橫道的路口,或者在沒有過街設施的路段橫過道路,應當在確認安全後通過。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離設施,不得扒車、強行攔車或者實施妨礙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為。

與此同時法律也明確規定,如果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也要被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