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競價和連續競價有什麼差別?

集合競價與連續競價是股票交易的不同的競價方式,下列是它們的不同之處:

集中競價和連續競價有什麼差別?

1、第一點是交易時間不同

通常情況下,集合競價一般為交易時間的9:15-9:25,14:57-15:00,9:15-9:20可以接收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9:20-9:25分可以接收申報,但不可以撤銷申報;然而連續競價一般為交易時間的9:30-11:30,13:00-14:57,在這個時間段,可以撤銷未成交的委託單。

2、第二種是交易方法的差別:

每個交易日上午9:15至9:25電腦撮合系統對接受的全部有效委託進行集合競價處理。

連續競價的意思就是對申報的每一筆買賣委託,由電腦交易系統按照以下兩種情況產生成交價: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相同,那麼這個價格就是成交價格;買入申報高於賣出申報時,或賣出申報低於買入申報時,申報在先的價格即為成交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