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科員和二級科員區別

一級科員和二級科員的區別主要體現在職級層次、晉升條件兩個方面: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的對應關係是一級科員是二十六級至十八級;二級科員是二十七級至十九級。二級科員是二十七級至十九級。

(原高中和中專畢業生,任命為辦事員,定為二十七級)。

一級科員和二級科員區別

現在公務員考試的最低學歷要求是大專。晉升一級科員,應當任二級科員2年以上。直接從各類學校畢業生中錄用的、沒有工作經歷的公務員:高中和中專畢業生,任命為辦事員,定為二十七級,對應二級科員;大學專科畢業生,任命為科員,定為二十六級,對應一級科員。公務員職級依據個人工作業績、資歷以及德才等進行確認。

如果公務員不是領導職務,第一次確認職級需要嚴格遵循相關規定進行套轉。全新錄用的公務員需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對一級主任科員以下層次的識別加以確認。如果公務員調任來自於人民羣體或者國家企事業單位,需要嚴格按照有關調任規定,結合之前的崗位以及職務類別確認具體的職級。

如果為軍隊轉業幹部,需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確認具體的職級。擁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正確領導;具有崗位要求的專業知識以及工作能力,踏實勤奮,勇於擔當,可以做出好的工作成績;擁有很高的羣眾公認度;與職別晉升資歷以及年限等相關要求保持相符;擁有良好的品德與作風,遵紀守法,清正廉潔。(一)國家級正職:一級;(二)國家級副職:四級至二級;(三)省部級正職:八級至四級;(四)省部級副職:十級至六級;(五)廳局級正職:十三級至八級;(六)廳局級副職:十五級至十級;(七)縣處級正職:十八級至十二級;(八)縣處級副職:二十級至十四級;(九)鄉科級正職:二十二級至十六級;(十)鄉科級副職:二十四級至十七級。

副部級機關內設機構、副省級城市機關的司局級正職對應十五級至十級;司局級副職對應十七級至十一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