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專業考研科目

碩士研究生根據考試方式主要包括全國統考、單獨考試、法律碩士聯考、MBA聯考等。報名參加全國統考的條件基本與往年相同,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要求。而年齡一般不超過40週歲,報考委託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護理專業考研科目

護理專業考研科目

護理研究生綜合考試科目包括:護理學基礎、內科護理學及外科護理學。除英語以及政治為全國統一考試外,自2014年起,國家教育部規定護理碩士專業研究生初試科目由西醫綜合改為護理綜合,大多數學校進行自主命題。

護理專業考研科目 第2張

護理專業考研報考條件如下: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年齡一般不超過40週歲(1971年8月31日以後出生者),報考委託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四)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五)已獲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只准報考委託培養或自籌經費碩士生。

(六)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學歷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