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債子還是什麼意思?

意思是:父親生前的債務,由子女負責償還。也指父輩的過錯累及子女

父債子還是什麼意思?

成語名字:父債子還

成語發音:fù zhài zǐ huán

成語解釋:父親生前的債務,由子女負責償還。也指父輩的過錯累及子女

成語出處:祝興義《此生此夜》:“我知道自己出身不好,在孃胎就背上父輩罪惡的包袱。就算是‘父債子還’吧。”

成語繁體:父債子還

常用程度:常用成語

感情色彩:中性成語

成語用法:作賓語、定語;指前輩的債務後輩償還

成語結構:緊縮式成語

產生年代:當代成語

成語例句:金玉舟《趙匡胤》第二章:“有道是:父債子還,子債父償。”



父債子還是什麼意思?

父債子還 fù zhài zǐ huán

成語解釋:父親生前的債務,由子女負責償還。也指父輩的過錯累及子女

成語出處:祝興義《此生此夜》:“我知道自己出身不好,在孃胎就背上父輩罪惡的包袱。就算是‘父債子還’吧。”

成語造句:金玉舟《趙匡胤》第二章:“有道是:父債子還,子債父償。”

成語使用:作賓語、定語;指前輩的債務後輩償還

褒貶解析:屬中性成語

父債子還的意思

題庫內容:

父債子還的解釋

父親生前的債務,由 子女 負責償還。亦指父親的過錯累及其子女。 王統照 《銀龍集·父子》:“還有什麼‘父債子還!……比不得到城裏見!’的口氣。” 祝興義 《此生此夜》六:“我知道自己出身不好,在孃胎就背上了父輩罪惡的包袱。就算是‘父債子還’吧,我 不是 沒還啊!”

詞語分解

父的解釋父 ù 爸爸 ,母親的 丈夫 :父母。父輩。父子。父兄。 對男性 長輩 的稱呼:父老(一國或一鄉的 長者 ,亦指古代鄉里中管理 公共 事物的人)。 伯父 。舅父。 女子母 父 ǔ 老年人:田父。漁父。 同“甫”①。 女子 還的解釋還 (還) á 回到原處或恢復原狀:還鄉。還俗。衣錦還鄉。返老還童。 回報 別人 對自己的行動。還手。還擊。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償付: 歸還 。償還。還本。原物奉還。 古同“環”, 環繞 。 姓。 借 還 (

父債子還什麼意思?父輩生前因為過錯留下的債務子女應該償還嗎?

父債子還,其實這句話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腳的,雖然父債子還在中國有着根深蒂固的文化和法律傳統根源,但是有一些特殊情況,法律是支持父債不用子還的。目前來説父債子還在我國沒有法律依據。

父與子是兩個獨立的民事主體,不因血緣關係的存在而混同,父債是父親作為主體與他人發生的債權債務關係,與子女無關。

《繼承法》規定: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税款和債務,繳納税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税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這一規定要求子女作為繼承人要以遺產實際價值為限償還被繼承人所欠債務, 但這並不是父債子還。從法律上來説,根據合同相對性原則,債務是出借人與借款人之間債權債務的法律關係,不會連累債務人子女。

如果被繼承人所留遺產實際價值超過遺留債務,如何償還?

如果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即使有遺產不足以清償債務,那麼繼承人是不用負清償責任的,法律上也沒有規定,不足部分有償還義務,除非繼承人自願償還。也就是説債務的清償只以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不足部分沒有償還義務。

總之,父債子還沒有法律依據,原則上,對他人的債務不承擔責任,但是在繼承的情形下,繼承人要在遺產範圍內承擔清償責任,如遺產不足清償的,對超過的部分不承擔責任放棄繼承的,不承擔清償債務的責任。

但是有以下幾種例外情況父債可以子還:

1.父母的借款是用於家庭成員的共同生活

如果整個家庭還未分家,且父母所借款項是用於家庭成員共同生活的,那麼這筆債務,就不能被認為是父母的個人債務,應當由家庭成員共同償還。

2.子女不盡贍養義務

如果是因為子女不盡贍養義務,破勢父母為了維持生活而借債,則不論債務大於還是小於遺產,子女都要承擔其清償債務的義務。

3.子女在父母還在世的時候,承諾過代父清償債務的,在承諾範圍內承擔責任。

這時候的書面證據的承諾可以視作為一種擔保,在擔保範圍內承擔還款責任。

總之法律並沒有規定父債一定要子還,但是並不是所有的情況都是不用父債子還的,在遇到例外情況的時候,一定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請問父債子還是什麼意思?

遺產繼承時對被繼承人債務的處理。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税款和債務,繳納税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税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傳統的"父債子還"正確嗎?我國《繼承法》規定了自願繼承和限定繼承的原則。即使繼承人選擇了接受繼承,他也只對被繼承人生前所欠債務負償還責任,這就是《繼承法》實行的"限定繼承"。在繼承人以被繼承人遺留的全部財產抵償債務後,無論債務是否已清償完畢,繼承人都沒有義務以自己所有的財產繼續清償,除非繼承人本身自願。 "父債子還"、"夫債妻還"在今天已成為錯誤的觀念,已完全不能再適用。現在任何人都不能再據此要求繼承人在繼承的遺產的價值之外用自己的財產償還被繼承人生前的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