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學績點計算方法

南昌大學學校採用平均學分績點(GPA)作為評價學生學業成績的標準。

南昌大學績點計算方法

平均學分績點的計算方法如下:

平均學分績點=所修課程學分績點之和÷所修課程學分之和,其中:每門課程的學分績點=該課程學分數×該課程成績對應的績點,平均學分績點保留兩位小數點。

注意事項

1、學校教務綜合管理系統提供平均學分績點的統計。學生所有課程均應納入平均學分績點計算範圍。補考或重修課程的學分績點計入該課程正常考試所在學期。各學院學生評獎、評優、成績排名、轉專業和推免碩士研究生等涉及學生學業成績的考核均以平均學分績點作為排序方式。平均學分績點作為學生學業成績計算比例時,統一乘25作為對應的百分值。

2、通識教育課程、創新創業課程、實習實訓課程、基本修業年限內最後一個學期的課程以及已事先作出不安排補考説明的課程不安排補考。

南昌大學績點計算方法 第2張

3、補考或重修及格的,成績單成績等級記為D-(績點為1.0)。緩考成績按實記載,緩考學生不再安排補考。正常考試有過程考核成績的,補考、緩考錄入成績時可作為參考。

4、經批准免聽的學生,最終成績以期末考試成績為準,錄入時可將期末考試成績作為過程考核成績。

5、第十六條缺交作業累計超過某門課程作業總數的1/3或者缺課累計超過某門課程學時數1/3的學生(被批准免聽的除外),取消該課程考核資格,並不予安排補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