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大學聯考報名條件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身體健康;出生後首次户口登記在我區,且普通大學聯考報名時户口仍在我區。

廣西大學聯考報名條件

報名條件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報名參加普通大學聯考統考。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健康;

4.出生後首次户口登記在我區,且普通大學聯考報名時户口仍在我區。

滿足上述1-3點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和外省户籍學籍遷入人員(以下簡稱外來人員),如符合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自治區教育廳等部門《關於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和外省户籍學籍遷入人員在廣西參加升學考試意見的通知》(桂政辦發〔2012〕330號)以及廣西壯族自治區招生考試委員會、教育廳《關於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和外省户籍學籍遷入人員在廣西參加普通大學聯考的實施細則》(桂招考委〔2013〕32號)的有關規定,可在我區報名參加普通大學聯考統考。桂政辦發〔2012〕330號和桂招考委〔2013〕32號文中“外來人員隨父親或母親軍轉安置、工作調動(指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人員工作調動)等正常遷入廣西的,不受學籍、户籍條件的限制,可在廣西參加普通大學聯考”,特指不受學籍、户籍遷入的年限限制,但在普通大學聯考報名時考生的學籍、户籍必須已遷入我區。户籍未遷入我區的外來人員,如上一年度在我區參加了普通大學聯考統考,且能提供復讀期間在我區實際工作(學習)和居住的證明,可繼續在我區報名參加普通大學聯考統考。

滿足上述1-3點條件且在廣西定居的外國僑民,如持有自治區公安機關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可在我區報名參加普通大學聯考統考。

報名參加保送生、特殊教育(殘障生)、運動訓練單獨招生、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單獨招生、優秀消防員單獨招生、高水平運動員(免普通大學聯考統考部分)、職教師資班等考試招生的考生必須符合上述普通大學聯考統考報名條件和相應考試招生類型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報名參加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區內中等職業學校(包括普通中專、中師、職業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等,以下簡稱中職學校)畢業或除技工學校外的區內中職學校在讀的二年級在校生,或普通大學聯考報名截止時間之前取得區外中職學校畢業證;

3.身體健康;

4.出生後首次户口登記在我區,且普通大學聯考報名時户口仍在我區。

滿足上述1-3點條件的外來人員和持有自治區公安機關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且在廣西定居的外國僑民,屬於區內中職學校畢業或區內中職學校在讀的二年級在校生,不受户籍地以及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工作、住所和年限的限制,可報名參加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屬於普通大學聯考報名截止時間之前取得區外中職學校畢業證情況的,如具有我區常住户口,不受本人户籍遷入年限以及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工作、住所及年限的限制,可報名參加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區外中職學校應屆畢業生和二年級在校生不能報名參加我區2021年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

本科對口中職自主招生的報名條件將根據自治區有關文件精神另行通知。

(三)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報名參加我區高職院校單獨招生。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健康;

4.具有我區常住户口。

滿足上述條件的外來人員,不受本人學籍遷入條件以及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工作、住所及年限的限制可報名參加我區高職院校單獨招生。外國僑民和户口未遷入我區的外來人員如符合本文所列普通大學聯考統考報考條件,也可報名參加我區高職院校單獨招生。

(四)符合下列條件的退役士兵,可報名參加退役士兵專升本考試招生。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普通高等學校專科(高職)畢業學歷;

3.身體健康;

4.具有我區常住户口;

5.報名截止時間之前退出現役的士兵。

(五)符合下列條件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優秀消防員,可報名參加中國消防救援學院單獨招生。

1.政治立場堅定,志願獻身消防救援事業;

2.具有高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學力;

3.現實表現優秀,專業技能突出,身體和心理健康,通過各總隊級單位統一組織的選拔預考。

(六)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學校錄取並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報考少年班的考生及報考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的區內中職學校二年級在校生除外);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並違規參加普通大學聯考的應屆畢業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採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按照桂政辦發〔2012〕330號、桂招考委〔2013〕32號文件的規定,不符合在我區報考條件的外來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