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聯考足球特長生考試標準

體育特長生測試標準參照國家二級運動員及考生所獲相應比賽項目標準,並根據項目特點進行選擇性測試。標準如參加全國甲級聯賽、乙級聯賽、盃賽、全國運動會的各隊運動員。在各省市比賽中獲得第一至四名的各隊運動員等。

大學聯考足球特長生考試標準

2014年12月10日,教育部發布《關於進一步減少和規範大學聯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就進一步減少和規範大學聯考加分項目做出規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體育特長生加分項目。在足球方面有特長的考生可參加高水平運動隊考試。

足球特長生需要進行身體素質、輔助技術和專項技術考試。輔助技術可以選擇足球運球繞杆射門,專項技術可以選擇足球。

體育特長生測試項目限定在田徑、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術、游泳、羽毛球和健美操等九項。測試過程須全程錄像,影像資料由考點密封保存一年。

國家二級運動員標準

(一)參加全國甲級聯賽、乙級聯賽、盃賽、全國運動會的各隊運動員。

(二)參加全國青年聯賽、全國城市運動會的各隊運動員申請人數為:第一至四名的各隊運動員,第五至八名不超過全隊的70%,第九至十二名不超過全隊的50%,第十三至十六名不超過全隊的30%。

(三)參加中國足校杯和全國足校杯比賽的各隊運動員申請人數為:第一至四名不超過全隊的80%,第五至八名不超過全隊的60%,第九至十二名不超過全隊的40%,第十三至十六名不超過全隊的20%。

(四)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組織的比賽中獲得第一至四名的各隊運動員,申請人數不超過全隊的50%。

(五)在各系統舉辦的全國足球比賽中獲得前二名的各隊運動員申請人數不超過全隊的50%。

考試標準具體以本省市發佈公告或各高校招生簡章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