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收入補税證明做會計分錄

1、企業補收入時:

補收入補税證明做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税費——應交增值税(銷項税額)

2、企業補税證明:

借:應交税費——未交增值税

貸:銀行存款

3、繳納對應附加税時:

借:應交税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税(或教育費附加等科目)

貸:銀行存款

企業補收入以及相關税費時,應當通過“主營業務收入”以及“應交税費”相關二級科目核算。主營業務收入是指企業從事本行業生產經營活動所取得的營業收入。應交税費是指企業根據在一定時期內取得的營業收入、實現的利潤等,按照現行税法規定,採用一定的計税方法計提的應交納的各種税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