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MI指數(英文為Body Mass Index,簡稱BMI),是用體重千克數除以身高米數的平方得出的數字,是國際上常用的衡量人體胖瘦程度以及是否健康的一個標準。當我們需要比較及分析一個人體的體重對於不同高度的人所帶來的健康影響時,BMI值是一箇中立而可靠的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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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衞計算方法。
男性:(身高cm-80)×70%=標準體重。
女性:(身高cm-70)×60%=標準體重。
標準體重正負10%為正常體重。
標準體重正負10%~20%為體重過重或過輕。
標準體重正負20%以上為肥胖或體重不足。
超重計算公式。
超重%=[(實際體重-理想體重)/(理想體重)]×100%。
不同年齡算法。
標準體重法。
標準體重(千克)=年齡x8+8(7-16歲)。
輕度肥胖:超過標準體重20%-30%。
中度肥胖:超過標準體重30%-50%。
重度肥胖:超過標準體重50%以上。
BMI法。
體重指數 BMI = 體重(千克)/身高(米)的平方即kg/m2。
簡單計算方法。
1. 計算方法一。
體質指數=體重(千克) ÷ 身高(米)的平方kg/m2。
算式寫法:BMI=體重/(身高)^2。
正常體重:體重指數=18.5-25(中國體質標準:正常範圍18.5~23.9,超重24.0~27.9,肥胖≥28.0)。
超重:體重指數=25-30。
輕度肥胖:體重指數>30。
中度肥胖:體重指數>35。
重度肥胖:體重指數>40。
2. 計算方法二。
標準體重=身高(m)×身高(m)×標準係數(女性20,男性22)。
標準體重正負10%為正常體重。
標準體重正負10%~20%為體重偏重或偏輕。
標準體重正負20以上為肥胖或體重不足。
3. 計算方法三。
標準體重(kg)=身高(cm)-105。
例如,一個身高170釐米的男子,他的標準體重應該是:170(釐米)-105=65(千克)。凡是超過標準體重10%者為偏重,超過20%以上者為肥胖;低於標準體重10%者為偏瘦,低於20%以上者為消瘦。
注意:上述計算方法只適用於成年人。 對兒童,老年人,或者身高過於矮小的人士並不適用。
4. 布洛卡公式。
身高在165釐米以下者:標準體重(kg)=身高(cm)-105。
身高在165釐米以上者:標準體重(kg)=身高(cm)-100。
5.適合亞洲人標準體重的計算公式。
日本京都大學桂教授在布洛卡公式的基礎上,提出了下列計算公式。
標準體重(kg)=[身高(cm)-100]×0.9。
注意:這一公式的計算結果適合於亞洲人的具體情況。
6.專門針對以南北地區劃分的中國人的公式:。
北方人理想體重(kg)=[身高(cm)-150]×0.6+50;。
南方人理想體重(kg)=[身高(cm)-150]×0.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