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新大學聯考錄取規則

高校依據考生統一大學聯考科目成績和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招生錄取。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具體使用辦法由招生高校在各自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確。各類別批次已被錄取考生不再參加後續錄取。

湖北新大學聯考錄取規則

按照規定,填報志願時,非提前批平行志願錄取擬實行分段填報志願的方式,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分段填報志願和錄取:第一段考生先填報志願,投檔錄取。之後剩餘計劃重新公佈,未被錄取的第一段考生和第二段考生填報志願後,再進行投檔錄取,以此順延,第三段志願填報和錄取後,如仍有院校專業未完成計劃的,實行徵集志願。

填報志願的時候,我們一定根據自己的成績,先選擇學校還是專業,知道怎麼正確的去提高我們的志願填報成功率。認清自己,知道自己適合學習什麼專業,不要你覺得什麼專業好,就選擇什麼專業,如果你沒有興趣的話,這個專業的知識你也是學不好的,你選擇的專業,就是你以後要走的路,所以我們在填報志願專業的時候,一定要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