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力是物體和物體間的作用,一個力必然和兩個物體相聯繫。比如説我們受到的重力,施力物體是地球,反之我們也吸引地球,這個力也是相互的。
力的概念
力的概念在牛頓力學中佔有最根本的位置。牛頓在1664年就提出了力的定義是動量的時間變率(動量等於質量乘速度)。牛頓第一定律(慣性定律)是力的定性的定義,它給出力在什麼條件下存在和什麼條件下不存在的定性條件。牛頓第二定律給出了力的定量的定義,即力等於動量的時間變率;如果質量不變,力也等於質量乘加速度。牛頓第三定律指出,對於每一個力而言,必有一大小相等方向相反的反作用力存在。它指出所有的力都是成對的,只在兩個物體相互作用時才能實現(見牛頓運動定律)。
力的分類
1、根據力的性質可分為:重力、萬有引力、彈力、摩擦力、分子力、電磁力、核力等。(注意,萬有引力不是在所有條件下都等於重力)。(重力不是所有條件下都指向地心,重力是地球對物體萬有引力的一個分力,另一個分力是向心力,只有在赤道上重力方向才指向地心。)
2、根據力的效果可分為:拉力、張力、壓力、支持力、動力、阻力、向心力、回覆力等。
3、根據研究對象可分為:外力和內力。
4、根據力的作用方式可分為:非接觸力(如萬有引力,電磁力等)和接觸力(如彈力,摩擦力等)。
5、四種基本相互作用(力):引力相互作用,電磁相互作用,強相互作用,弱相互作用。
力的作用
1、力可以改變物體的形狀,使物體發生形變。
2、力可以改變物體的運動狀態(速度大小、運動方向,兩者至少有一個會發生改變)。
3、力使物體保持勻變速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