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买拥有所有权自住住屋的。2、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屋的。3、偿还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屋贷款本息的。4、本市无房且依法承租本市住屋用于自住的。5、低收入经济困难职工家庭支付本市自住住屋物业服务费。6、家庭生活困难用于支付房租、物业服务费、售后公房物业维修费等住屋消费费用的。7、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