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時滿足應稅條件但需要繳納增值稅的情形

不同時滿足應稅條件但需要繳納增值稅的情形包括:

不同時滿足應稅條件但需要繳納增值稅的情形

1、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提供服務,但用於公益事業或者以社會公眾為物件的除外;

2、單位或者個人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轉讓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但用於公益事業或者以社會公眾為物件的除外;

3、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提供服務、無償轉讓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除用於公益事業或者以社會公眾為物件外,應視同發生應稅行為,並繳納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