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小規模納稅人會計處理

疫情期間小規模納稅人會計處理為:

疫情期間小規模納稅人會計處理

1、疫情期間小規模納稅人企業享受增值稅減免時: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額)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額)

貸:其他收益(或營業外收入科目)

2、疫情期間小規模納稅人企業享受其他稅費減免時:

借:稅金及附加——房產稅(或城鎮土地使用稅等科目)(實際應繳納的部分)

貸:應交稅費——房產稅(實際應繳納的部分)

借:應交稅費——房產稅(實際應繳納的部分)

貸:銀行存款(實際應繳納的部分)

疫情期間小規模納稅人享受增值稅減免或其他稅費減免時,可以通過“應交稅費”科目及“其他收益”等科目處理。其中“應交稅費”科目用於核算企業按照稅法等規定計算應繳納的各種稅費;“其他收益”科目用於核算總額法下與日常活動相關的政府補助以及其他與日常活動相關且應直接記入該科目的專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