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房產戶口本可以分戶嗎

同一房產戶口本可以分戶,可以到當地房地局做產權分割。辦理戶籍分戶要符合以下兩個條件:

1、申請者本人要成年成家。

2、申請者本人要有自己單獨合法固定的住所。如果申請者已經結婚但沒有住房而是和父母住在一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還是要登記為一戶。符合以上條件的話就可以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辦理分戶。

同一房產戶口本可以分戶嗎

需要根據分戶的理由而決定需要什麼證件和材料。

1、公民因為結婚辦理分戶手續的,需要帶上戶口簿原件,本人身份證,結婚證等資料到戶籍部門諮詢辦理;

若因為居住問題辦理分戶,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證,房產證明,戶口簿等資料到戶籍部門諮詢辦理。

2、公民因婚姻、居住等原因分開的可申請分戶,需提交的證明材料有申請人書面報告、原戶口簿、新家庭的成員名單及小孩的《出生醫學證明》或房產證明,屬結婚分戶的,還須提供《結婚證》。

上述證明材料提交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後,經稽核理由正當、證明材料齊全的當場辦理有關手續,同時制發新的《戶口簿》。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三條: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 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 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

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 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登出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