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全稱為機動車駕駛證,又作“駕照”,依照法律機動車輛駕駛人員所需申領的證照。駕駛機動車需要一定的駕駛技能,缺少這種技能的如果隨意駕駛機動車,就有可能發生交通事故,一般人無證不能上路行駛。但對於已具備安全駕駛技術的人他們在道路上駕駛車輛,這種允許的證件就是“駕駛證”。這說明駕駛證是一種“許可證明”。
如果駕駛證丟失,我們需要進行這樣的手續補辦。
1、申請材料:
(一)《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機動車駕駛證遺失的書面宣告;
(四)委託代理的應當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和機動車駕駛人與代理人共同簽字的《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
(五)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二張。
2、辦理程式:
機動車駕駛人或代理人攜帶上述材料到車輛管理所辦理機動車駕駛證遺失換證手續。
3、辦理期限:
符合規定的,在一日內補發機動車駕駛證。
4、辦理單位:
前往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車輛管理所,拿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