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志願投檔原則

平行志願投檔按普通類上線考生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由計算機對每個考生所填報的平行院校志願A、B、C 3個(提前和本科批次)或A、B、C、D、E 5個學校(專科批次)依次檢索,首先將考生檔案投給考生填報的A學校,如成績未達到該校控線,則投給B學校,如此類推。

平行志願投檔原則

1、分數優先:大學聯考結束後省招辦將所有的考生按類別(文科、理科)從分數高――低排成一隊,從前到後向各高校投檔,只要前一個考生還沒有投檔,就不會投檔後面的考生;

2、遵從志願:省招辦只向考生填報的志願學校投檔,考生沒有填報的學校省招辦不會投檔;

3、依次檢索:填報平行志願各個省份是有區別的,一般可以填報(這裡以填報五所學校為例,分別是A/B/C/D/E學校)。當投檔到某個考生時,先看A學校,如果此時A學校還有招生名額,就將考生投檔到A學校,該考生的投檔就完成了,後面的B/C學校就不再投檢索了;如果此時A學校已經招滿了,就繼續檢索B學校,情況同前直至D學校,如果D學校也已經招滿了,再投向E院校,如果E也已滿額,那該考生只能滑檔,等待進入徵集志願或下一批次了。

4、一次投檔:對於每一個考生來說,在一個批次中,只有一次投檔的機會,如前所說,如果考生投檔到A學校,由於某些原因(如專業錄取分數不夠)被A學校退檔,那是不可能再投檔到後面的B/C/D學校的,只能等待徵集志願或下一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