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疫情期間一般納税人企業發生收入並確認銷項税時: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税費——應交增值税(銷項税額)
2、疫情期間一般納税人企業享受增值税優惠時:
借:應交税費——應交增值税(減免税額)
貸:其他收益(或營業外收入科目)
疫情期間一般納税人發生收入並確認銷項税時,可以通過“應交税費”等相關科目進行處理。其中“應交税費”科目用於核算企業按照税法等規定計算應繳納的各種税費,包括增值税、消費税、所得税、資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維護建設税、房產税、土地使用税、車船使用税、教育費附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