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國家規定情況下的車票、飛機票可以進行進項税額的抵扣。根據《財政部、税務總局、海關總署關於深化增值税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可知,納税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其進項税額允許從銷項税額中抵扣。
可抵扣進項税額情況及對應進項税額計算公式如下:
2、取得註明旅客身份信息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的,航空旅客運輸進項税額=(票價+燃油附加費)÷(1+9%)×9%;
3、取得註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鐵路車票的,鐵路旅客運輸進項税額=票面金額÷(1+9%)×9%;
4、取得註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運輸進項税額=票面金額÷(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