遞延所得税如何確認

遞延所得税分為遞延所得税資產和遞延所得税負債。遞延所得税資產的確認應以未來期間可能取得的應納税所得額為限。按照税法規定可以結轉以後年度的未彌補虧損和税款抵減,應視同可抵扣暫時性差異處理。在預計可利用未彌補虧損或税款抵減的未來期間內能夠取得足夠的應納税所得額時,除準則中規定不予確認的情況外,應當以很可能取得的應納税所得額為限,確認相應的遞延所得税資產,同時減少確認當期的所得税費用。

遞延所得税如何確認

遞延所得税負債的確認除所得税準則中明確規定可以不確認遞延所得税負債的情況以外,企業對於所有的應納税暫時性差異均應確認相關的遞延所得税負債。除與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交易或事項以及企業合併中取得資產、負債相關的以外,在確認遞延所得税負債的同時,應增加利潤表中的所得税費用。與應納税暫時性差異相關的遞延所得税負債的確認,體現了會計上的謹慎性原則,即企業進行會計核算時不應高估資產、不應低估負債。

遞延所得税資產和遞延所得税負債是和暫時性差異相對應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是將來可用來抵税的部分,是應該收回的資產,所以對應遞延所得税資產;遞延所得税負債是由應納税暫時性差異產生的,對於影響利潤的暫時性差異,確認的遞延所得税負債應該調整所得税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