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公司所得税

擔保公司所得税指擔保公司取得擔保收入後在納税期間內所確認的企業所得税,以及個人為擔保公司或他人提供擔保活動並獲得擔保收入後所確認的個人所得税。

擔保公司所得税

擔保公司所確認的企業所得税,可以根據《財政部、税務總局關於中小企業融資(信用)擔保機構有關準備金企業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中前三項的內容享受税前扣除優惠;而個人所取得的擔保收入屬於個人所得税徵收範圍中的偶然所得項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中第三條的內容規定,適用比例税率,税率為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