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兒童最先學會抬頭,然後俯撐、翻身、坐和爬,最後學會站和走,這就是動作發展規律,那麼除了這些還有哪些規律呢?
規律一:從整體動作到局部的、準確的、專門化的動作(從整體到局部)
比如:滿月前的兒童受到痛刺激後,邊哭喊邊全身亂動;現在我們手部不小心燙傷時會下意識的甩手。兒童最開始動作的特點是“牽一髮而動全身”,現在我們的動作能夠更加的分化,專門化。
規律二:從上部動作到下部動作(首尾規律)
比如:“三翻六坐七八爬”,兒童最先學會抬頭,然後俯撐、翻身、坐和爬,最後學會站和走。
規律三:從中央部分的動作到邊緣動作(近遠規律)
比如:靠近頭部和軀體的部分先發展,遠離身體中心部分動作後發展;兒童動作發展是最早出現頭和軀幹的動作,其次是雙臂和腿部的有規律的動作,最後是手的精細動作。
規律四:從大肌肉動作到小肌肉動作(大小規律)
兒童先發展的是大肌肉動作,先學會的是手臂和腿部的動作,以後才逐漸學會手和腳的動作。孩子先學會走跑跳等基本動作,也是大動作的發展,逐漸發展到小班的時候可以使用勺子吃飯,中班的時候可以使用筷子吃飯。
規律五:從無意動作到有意動作(從無意到有意)
無意是指沒有目的,不需要意志力努力;有意是指有目的,需要意志力努力。
比如:人一出生就具備的眨眼、吮吸等動作都屬於無意動作;我們學習一支舞蹈或者是一組動作都屬於有意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