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堂證供什麼意思

呈堂證供什麼意思

呈堂證供”是指(你説的話)作為法庭上的證詞。

呈:呈上,堂:地點堂上,證:證據,供:供詞。

呈堂證供”的出處:

出自《醒世姻緣傳》第十四回:這些奴才!我且不多打你,打狼狽了,不好呈堂。”

譯文:這些奴才,我暫時不打你,打狠了不好送上公堂受審。

關於呈堂證供”的故事:

警察在逮捕嫌疑犯之前,對他説:你有權保持沉默,但你所説的一切都將成為呈堂證供。”這就是著名的米蘭達明示。

1963年的一天,美國發生了一起劫持強姦案。根據受害人提供的線索,犯罪嫌疑人米蘭達很快被擒獲。在訊問的過程中,警察要求他招供犯罪事實,並令其自己寫下供述,米蘭達照做了。很快,案情變得清楚明瞭,法官判決米蘭達犯有劫持罪和強姦罪,刑期為50年。豈料,判決下來後,米蘭達硬是不服判決,不斷上訴,最終居然在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得以翻案。他在上訴時辯稱,警察強迫”他寫下供述,而這一點明顯違反了美國聯邦憲法第五條修正案的規定,即在刑事訴訟中不得強迫任何人作出對自己不利的證詞。最高法院採納了他的上訴理由,並同時指出,大凡審訊,警察必須事先告訴被捕者,一是他有權保持沉默,二是他如果選擇了回答,則所做的回答可用作呈堂證供。否則,所得證詞無效。

這一判決成了你有權保持沉默,你所説的每一句話都將在法庭上用作對你不利的證詞。”這條著名的米蘭達明示的誕生標誌。而米蘭達明示的核心內容實際上是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擁有沉默權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