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樓天台屬於私人嗎

1、買頂樓的住户在買房時如果開發商沒有説頂樓帶天台賣,那天台是屬於公用的,因為一般在購房時沒有明確將樓頂歸於私人所有的都按照業主共有的對待。

2、如果買房的時候開發商就明文規定頂樓帶天台這樣賣,那天台屬於頂樓住户。

頂樓天台屬於私人嗎

1、相關規定

如果發生了使用樓頂屋面與相鄰住户的糾紛的話,那麼在司法實踐中則按照以下的方式來處理:如果商品房內有通向樓頂屋面的公共通道,那麼頂層住户則不得妨礙樓內的其他業主經過公共通道而通往樓頂的屋面;若是沒有通向樓頂的公共通道的,那麼其他業主想從頂層住户室內通往樓頂屋面的,則必須經過頂層住户的同意。

建設部修改的《城市異產毗連房屋管理規定》其中的第六條也規定:人及使用人對共有、共用的門廳、陽台、屋面、樓道、廚房、廁所以及院路、上下水等設施,應該共同合理地使用並且承擔相應的義務責任;除非有另有的約定,否則任何一方都不得多佔或者獨佔。人和使用人在房屋共有、共用部位,不得有損害他方利益的行為。

以及《城市異產毗連房屋管理規定》其中的第七條也有規定了:異產毗連的房屋人以外的人,如需要使用異產毗連房屋的共有部位的時候,就應當取得各人一致的同意,並且簽訂有關的書面協議。

2、樓頂的使用權可提前約定

樓頂使用權的糾紛不僅發生在業主間,也發生於業主跟房產商之間。而一些房產商在未徵得業主的同意之下,擅自使用已出售的房屋屋頂來做廣告的情況也並不鮮見。那麼關於房產商出售房頂使用權,相關法規在相當長的時間裏一直很模糊。

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對此有了進一步的解釋:買賣雙方可就該房屋所在的樓頂的屋面使用權、所在樓房的命名權等做進一步的約定。但同時規定個人行為不得損害公共及他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