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產權酒店式公寓有什麼不足

40年產權酒店式公寓的不足比較多,最大的不足就是產權年限比較短,因為這些都是建立在商業用地或者工業用地上的,所有產權年限只有40年,而普通住宅的產權年限只有70年,所以在酒店式公寓的產權到期之後是要進行續期的,也是需要按規定繳納土地出讓金。

除此之外,酒店式公寓的採光條件不好,衞生間和廚房都沒有窗户,所以而且還不能進行落户,是因為屬於商業性質的,不符合落户規定,而且因為是商業用地,所以水電的收費標準都是按照商業來收的,生活費用比較高。這些酒店式公寓大多都是小户型,人員多而且又雜亂,安全性和私密性都無法得到很好的保證。

40年產權酒店式公寓有什麼不足

1、酒店式公寓有房產證。公寓式酒店屬於旅館建築,土地使用分類為商服用地,房屋用途為旅(賓)館,酒店式公寓產權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

2、公寓式酒店的特殊性在於按照公寓式或者單元式房型進行設計建造,但其本質上仍是酒店,不屬於住宅,按照相關規定不得分套銷售。

3、酒店式公寓提供酒店管家級服務,提供酒店式的商務服務、保潔服務、物業管理租賃管理。用户可以像購買普通住宅一樣用於自住,又可以交由大廈以酒店的形式出租。

4、酒店式公寓項目在產品設計時就考慮以工作為主,所以在空間分割上比傳統的公寓具有更大的靈活性。建築設計的創新和工程技術的全面應用,也給了該類物業更大的發揮空間。因此市場出現了分割自如、大小隨意的項目,小到20-30㎡大到一層樓。

5、酒店式公寓是設於酒店內部的公寓形式的酒店套房,它擁有居家的格局和良好的居住功能,客廳、卧室和衞生間,全套傢俱電器一應俱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