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認購金還能退嗎

認購金不等同於定金,一般是可以要回來的。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在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向買受人收取預訂款性質費用的,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所收費用應當抵作房價款;當事人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向買受人返還所收費用;當事人之間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交了認購金還能退嗎

當購房者看上喜歡的房子後,就需要向開發商繳納認購金,但是如果房屋交易沒有成功,購房認購金可以退嗎?雖然説認購金並不等於是訂金,但是這個錢不一定會退下來,要分情況來看。那麼認購金不退找哪個部門呢?

認購金不退可以向消費者協會舉報,投訴商家。商家不退定金屬於合同糾紛,可以去法院起訴。按照法律規定商家需要雙倍返還定金。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百一十八條規定,當事人交付留置金、擔保金、保證金、訂約金、押金或者訂金等,但是沒有約定定金性質的,當事人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認購金是房產交易的一種做法,是與開發商就房屋買賣的意向初步達成協議時交的預付款。只是約定在指定期限內與開發商簽署正式合同,約定開發商在指定期限內不得將此房轉賣他人、加價等,認購金退與不退看雙方的具體約定。

定金與認購金不同,定金是一種合同履行的擔保,根據我國民法通則和《擔保法》規定,簽訂合同當事人一方可以向另一方給付定金作為履行合同的擔保,如果收受方違約,就要雙倍返還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