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意義

民法典的意義的答案是:民法典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對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對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鞏固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對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依法維護人民權益、推動我國人權事業發展、對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都具有重大意義。

民法典的意義

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集體學習會上,系統闡述了編纂民法典的重大意義,指出,“民法典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對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對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鞏固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對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依法維護人民權益、推動我國人權事業發展、對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都具有重大意義。”

恩格斯指出,民法是“以法律形式表現了社會經濟生活條件的準則” 。民法典調整的是社會經濟生活中的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這些基本民事權利,人的“生老病死”、“衣食住行”、“婚喪嫁娶”以及“經濟交往”等活動都可以從民法典中找到依據。從近年來全國各級人民法院每年受理案件的類型看,民事案件始終佔到各類型案件的85%以上。新中國成立後頒佈的第一部法律就是民事領域的婚姻法,毛澤東同志曾經把婚姻法譽為“普遍性僅次於憲法的根本大法”,充分表明民事法律是規範社會生活、保證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正常有效運行的基礎性法律規範,是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基礎性法律。所以,我國民法典在我國法律體系中的地位,僅次於憲法。

任何民法典都為市場經濟提供了基本的遊戲規則,如規定市場主體的類型;界定市場交易中的財產權及其邊界,這主要見於物權規則;為市場交易提供規則,使主體能精準地預測自己的作為或不作為的法律後果,這主要是包括合同規則和侵權規則。存在差異的只是規則的細密化程度和規則的合理性,如對經濟效率和交易安全的考量是否充分等。我國改革開放至今,民事領域的法律規則已相對完備,但因為這些規則誕生於不同時期,某些制度和規則無法滿足社會和經濟的新需求,亟需按照新理念設計新規則。《民法典》的編纂為我國市場經濟法律規則的完善和改進提供了絕佳的機會,《民法典》也完成了整合和部分重塑我國市場經濟規則的任務。

一是堅持人民立場。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人民立場是中國共產黨的根本政治立場,是馬克思主義政黨區別於其他政黨的顯著標志。”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順應實踐發展要求和人民羣眾期待,把編纂民法典擺上重要日程。在民法典草案公開徵求社會各界意見期間,共收到13718位網民提出的114574條意見。對於公眾提出的意見建議,立法機關堅持問題導向,傾聽人民心聲,充分吸收合理意見建議。在法律條文上,民法典進一步健全了民事權利種類,完善了權利保護和救濟規則,使“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在立法每一個環和相關的法律條文中都得到充分實現。

二是體現人文關懷。民法典認可每一個人的人格都是平等的,享有平等的權利,受到平等的保護。從明確規定胎兒享有繼承權,到對婦女、老人、兒童和殘疾人等弱勢羣體的特殊法律保護;從規定離婚“冷靜期”制度,到保護死亡尊嚴,等等,全方位、全鏈條保護公民的民事權利,讓人的一生都有生命尊嚴。

三是傳承中華文化。任何一部法律的生長、完善,都離不開其所處歷史和文化的滋養。作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民法典既是生活時代精神的生動體現,也是民族精神的立法表達,彰顯着這個民族鮮明的文化特質。翻看一下我國民法典,大到規定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小到強調禁止高利放貸;從抽象地規定公序良俗,到具體地要求贍養父母、撫養未成年子女;從加強對英雄烈士名譽權的保護,到“見義勇為”條款的規定,民法典的一個個法條映照出中華民族的精神內涵和價值追求,使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與現代民事法律規範緊密融合,以法治承載道德觀念,以道德滋養法治精神,讓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通過法治建設更加深入人心。

四是彰顯時代精神。法律是時代精神的體現,必然反映着最為鮮明的時代特徵。近代的民法,無論是法國民法典還是德國民法典,都是貫徹了當時的時代精神——個人主義和自由主義,其時代背景是對封建社會的等級制度和專制制度的否定,在當時是重大的歷史進步。與世界其他國家的民法典相比,我國民法典最大的亮點,就是將“人格權”單獨成編,不僅彌補了傳統大陸法系“重物輕人”的體系缺陷,而且強調了在21世紀互聯網、高科技時代對人格權保護的特殊價值。此外,我國民法典還回應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對監護制度、徵收徵用制度等作出新的修改,從而為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提供法治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