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户口需要什麼條件

分户口需要什麼條件

户籍管理制度中的分户,是指公民雖同居一處,但經濟獨立,分開生活或有工作證明的,可以申請分户,另立户籍檔案。分户所需要的條件為:

一家同居一處,因工作、結婚,經濟獨立,無法在一起生活的;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離婚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房產糾紛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已辦理了私房析產、贈予以及繼承手續的;已在房屋管理部門辦理了房契分户手續的;家中有其他無法在一起生產生活的情況。

分户口需要什麼條件 第2張

户內成員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關係或者房屋產權變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證》、以及《結婚證》或者《離婚證》或者使用權分割的判決書、裁定書、決定書等,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