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户口需要哪些手續

轉户口需要哪些手續

轉户口包括結婚遷移、親屬投靠、引進人才、市內遷出、市外遷出、市內遷入、市外遷入等等。

轉户口一般手續是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遷入地派出所同意遷入、向現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户籍證明、户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及前往遷入地的市級公安局户政科申請遷入、户政科簽發《準遷證》、持《準遷證》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出並開遷移證、持遷移證及身份證去遷入地派出所入户。

轉户口需要哪些手續 第2張

如結婚遷移,還需要準備雙方身份證、户口本、結婚證,還有要遷入地方的居委會寫接收證明,遷入的鎮計生辦寫證明,再到遷入當地派出所領表填表,再由教導員批字等。户口遷移,應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記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