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貸款還完了怎麼解除抵押

1、 貸款結清

貸款人將貸款還清後,可持有銀行開具貸款結清通知單到管理部,分中心出具一式三份《關於解除房屋產權抵押的通知》,一份中心留存,另兩份給借款人。

2、 領取《房屋他項權證》

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證及解押手續到中心個貸科、分中心領取《房屋他項權證》以及中心個貸科、分中心與交易中心出具的《解押通知單》。

3、 辦理解押

借款人持以上手續前往市產權交易中心辦理抵押房產的解押手續。

房子貸款還完了怎麼解除抵押

房子還完貸款在一到兩個禮拜就可以解除抵押。房子還完貸款後,解除抵押的流程是需要一定時間來辦理的。需要貸款人需要持相關證件説明,分別到銀行和市產權交易中心辦理相關的手續,過程比較麻煩,但是每個環節辦理都很快的。

不過,在還款方面上,銀行要求借貸人原月還款額度加現月還款額度總和不得超過家庭總收入的50%,如果借貸人負債率過高,想再申請貸款就會比較困難,具體還需根據借貸人自身實際來考慮。

客户在還完房貸之後,對於後續的解押手續,如果沒有時間,可以委託他人辦理,並不一定要自己親自去辦理。客户只要找自己的親朋好友去公證處開具授權委託書,然後將自己的身份證、房屋產權證、拿回來的他項權證和貸款結清證明等材料交給對方,再讓對方帶上材料和本人身份證去當地房管局辦理解押手續即可。

當然,客户也可以等自己之後有時間了,再親自去辦理解押,畢竟房貸解押一般都沒有時間限制(不過還完房貸後還是儘早解除房屋抵押登記會比較好,以免時間過長、部分材料丟失,影響到解押手續的辦理)。

買房一般都會通過銀行借款,銀行會要求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也就是説,我們什麼時候還清銀行的錢,銀行便可以為我們解除抵押,同時,房產也可以上市進行銷售。而民法典實施之後,這個問題將迎刃而解。

根據民法典物權編第406條第1款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

民法典物權編第406條第2款規定: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

這兩條法規的意思是,房子已經設定了抵押,抵押人也就是產權人仍然可以將房子出售。即設立抵押的房子可以賣,抵押權可以跟着房子走,就是説可以帶着抵押權賣。抵押權不影響房產的交易流轉,賣房子不需要取得抵押權人同意,但是產權人賣房子時必須通知抵押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