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公積金個人住房委託貸款

公積金個人住房委託貸款是指銀行受地方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的委託,利用委託人提供的資金髮放的個人住房貸款款風險由委託人承擔,主要用於解決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個人購買、建造住房資金不足的問題。

通常公積金個人住房委託貸款幣種為人民幣,期限分為短期和中長期。由地方住房基金管理中心等委託人提出申請,與銀行簽訂合同或協議,載明貸款對象、用途、期限、利率、手續費、雙方責任和義務等內容,作為受託人的銀行不承擔風險,按照貸款實收利息的5%收取手續費。貸款最長期限30年,5年以下(含5年)按年利率2.75%執行,5年以上按年利率3.25%執行。

什麼是公積金個人住房委託貸款

個人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辦理程序包括:

(一)借款人申請。借款人到受託銀行提出公積金貸款申請,提交規定的申請材料。

(二)受託銀行審核。受託銀行按照規定要求,對借款人申貸材料審核後,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貸資料。

(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以下內容:

1.審查借款人公積金貸款資格;

2.審核借款人提供的證明材料和償還貸款本息能力;

3.審查借款人信用記錄;

4.審核確定貸款額度、期限、還貸方式。

(四)作出貸款決定。公積金中心在7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貸款事項,作出准予貸款或不予貸款的決定。不予貸款的,應告知借款人不予貸款的原因。借款人對公積金中心作出的決定有異議,可自獲知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公積金中心提出複核,公積金中心應當在受理複核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答覆。

(五)發放貸款。受託銀行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並按規定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或質押擔保等相關貸款手續,受託銀行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撥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核定撥款,受託銀行將貸款資金劃入借款合同約定的收款賬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