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者以購買、建設、翻新自住房子作為目的;2、申請者已經辦理離休或是退休等手續;3、申請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4、户口遷出、調離本市或者出境定居;5、申請人用於償還購房貸款本息;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15%;7、非本市户籍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