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租賃住房新政策是什麼

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新政策是指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明確保障性租賃住房基礎制度和支持政策。對象和標準:主要解決符合條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羣體的住房困難問題;以建築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的小户型為主;租金低於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租金;准入和退出的具體條件、小户型的具體面積由城市人民政府按照保基本的原則合理確定。

保障性租賃住房新政策是什麼

Q: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定位是?

保障性租賃住房與公租房、共有產權房共同構成了我國住房保障體系的“三駕馬車”

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是“十四五”住房建設的重點任務

Q:這類住房,具體租給誰?

新市民,如進城務工人員

青年人,如剛畢業大學生

優先保障從事基本公共服務的住房困難羣眾

Q:户型多大?租金多少?

小户型:以建築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的户型為主

低租金:租金低於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租金

Q:房子建在哪,位置會不會比較偏遠?

保障性租賃住房有五種建設方式:

利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設

利用企事業單位自有閒置土地建設

利用產業園區配套用地建設

利用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設

適當利用新供應國有建設用地建設

鼓勵把保障性租賃住房建到交通比較方便的區域,重點要利用存量土地、存量房屋,在老城區、園區或者交通便利的區域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避免出現選址偏遠問題

Q:商改租、工改租的房子,也可以做保障性租賃住房?

租房有保障,增加供給是關鍵。《關於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提出,對閒置和低效利用的商業辦公、旅館、廠房、倉儲、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可在滿足條件的前提下改建為保障性租賃住房

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期間,不變更土地使用性質,不補繳土地價款

對商改租、工改租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的保障性租賃住房,這次《意見》明確了可以落實税收優惠政策和民用水電氣價格

Q:保障性租賃住房,要建多少套?

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40個城市計劃年內籌集建設93萬套

“十四五”期間,在新市民和青年人多、房價偏高或上漲壓力較大的大城市,新增保障性租賃住房佔新增住房供應總量的比例應力爭達到30%以上

Q: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會帶來哪些積極影響?

有利於促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緩解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難

有利於推動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

有利於緩解住房租賃市場結構性供給不足。彌補住房租賃市場缺少小户型、低租金房源的問題

有利於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企業

有利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