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租賃住房可以落户嗎

保障性租賃住房可不可以落户沒有明確的規定,具體需要根據當地的落户政策來決定。保障性租賃住房只可能用於出租,是解決新市民、青年人階段性住房困難的重要渠道,但是不能上市交易。

保障性租賃住房可以落户嗎

(一)明確對象標準。保障性租賃住房主要解決符合條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羣體的住房困難問題,以建築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的小户型為主,租金低於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租金,准入和退出的具體條件、小户型的具體面積由城市人民政府按照保基本的原則合理確定。

(二)引導多方參與。保障性租賃住房由政府給予土地、財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引導多主體投資、多渠道供給,堅持“誰投資、誰所有”,主要利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企事業單位自有閒置土地、產業園區配套用地和存量閒置房屋建設,適當利用新供應國有建設用地建設,併合理配套商業服務設施。支持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建設和運營管理保障性租賃住房。

(三)堅持供需匹配。城市人民政府要摸清保障性租賃住房需求和存量土地、房屋資源情況,結合現有租賃住房供求和品質狀況,從實際出發,因城施策,採取新建、改建、改造、租賃補貼和將政府的閒置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等多種方式,切實增加供給,科學確定“十四五”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目標和政策措施,制定年度建設計劃,並向社會公佈。

(四)嚴格監督管理。城市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台,加強對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出租和運營管理的全過程監督,強化工程質量安全監管。保障性租賃住房不得上市銷售或變相銷售,嚴禁以保障性租賃住房為名違規經營或騙取優惠政策。

(五)落實地方責任。城市人民政府對本地區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促進解決新市民、青年人等羣體住房困難問題負主體責任。省級人民政府對本地區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負總責,要加強組織領導和監督檢查,對城市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情況實施監測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