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及其評價標準》行業標準以及參考德國垃圾分類法,可回收物是指適宜回收循環使用和資源利用的廢物。
主要包括:1、紙類:未嚴重玷污的文字用紙、包裝用紙和其他紙製品等。如報紙、各種包裝紙、辦公用紙、廣告紙片、紙盒、複印紙等;2、塑料:廢容器塑料、包裝塑料等塑料製品。比如各種塑料袋、塑料瓶、泡沫塑料、一次性塑料餐盒餐具、硬塑料等;3、金屬:各種類別的廢金屬物品。如易拉罐、鐵皮罐頭盒、鉛製牙膏皮等。
根據《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及其評價標準》行業標準以及參考德國垃圾分類法,可回收物是指適宜回收循環使用和資源利用的廢物。
主要包括:1、紙類:未嚴重玷污的文字用紙、包裝用紙和其他紙製品等。如報紙、各種包裝紙、辦公用紙、廣告紙片、紙盒、複印紙等;2、塑料:廢容器塑料、包裝塑料等塑料製品。比如各種塑料袋、塑料瓶、泡沫塑料、一次性塑料餐盒餐具、硬塑料等;3、金屬:各種類別的廢金屬物品。如易拉罐、鐵皮罐頭盒、鉛製牙膏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