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消防部隊按照國家規定承擔重大災害事故和其他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應急救援工作,是黨和人民的忠誠衞士。
消防隊是對公安消防部隊的各級隊伍、企業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的統稱。
一、消防支隊屬於武裝警察編制,歸屬武裝警察總隊管理,屬於部隊性質的,不屬於地方行政單位。
二、武警消防支隊系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序列的一個警種,是公安機關的重要職能部門,也是國家武裝力量的重要組成部分。
專職消防隊職責:
(一)承擔責任區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普及消防知識;
(二)定期進行防火檢查,督促有關單位和個人落實防火責任制,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三)建立防火檢查檔案,按照國家規定設置防火標誌;
(四)掌握責任區域的道路、消防水源、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重點部位等情況,建立相應的消防業務資料檔案;
(五)制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重點部位的事故處置和滅火作戰預案,定期組織演練;
(六)指導培訓義務消防隊;
(七)撲救火災,保護火災現場,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火災原因、處理火災事故;
(八)定期向公安消防機構報告消防工作情況;
(九)按規定應當履行的其他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