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體系建設基礎理論包括哪些

信用體系建設基礎理論包括哪些

1、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主要包括推進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司法公信建設四個方面的內容。

2、推進政務誠信建設。政務誠信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關鍵,各類政務行為主體的誠信水平,對其他社會主體誠信建設發揮着重要的表率和導向作用。

3、推進商務誠信建設。商務誠信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點。要以生產、流通、金融、税務、工程建設、電子商務、交通運輸、文化、旅遊、會展廣告和社會中介等領域為重點,建立各市場參與主體信用信息記錄和使用制度。

4、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社會誠信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基礎,要以醫療衞生、社會保障、勞動保障、環境保護、教育科研、知識產權和社會組織等領域誠信建設為重點,帶動社會誠信建設全面開展,積極營造誠實自律、守信互信的良好社會信用環境。

5、推進司法公信建設。司法公信既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保障,更是社會公平正義的底線。要以司法公開為原則,以司法公信和司法執法人員信用建設為重點,進一步加強審務公開、檢務公開、警務公開、獄(所)務公開,以公開促公正、強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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