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火災的撲救原則是什麼?

森林火災的撲救原則是什麼?的答案是:打早、打小、打了

撲滅森林火災的基本原理,就是破壞它的燃燒條件,不讓燃燒三要素——可燃物、氧氣和熱源(火源)結合在一起。只有消除三要素中的任何一個,燃燒就會停止。

一個是散熱降温,使燃着的可燃物的温度降到燃點以下而熄滅;

二是隔離火源,使着火的可燃物與未着火的可燃物隔離,破壞預熱作用,達到滅火的目的;

三是斷絕或減少森林燃燒所需要的氧氣,使其窒息熄滅。

實踐中有許多看來似乎被徹底撲滅的明火,在颳大風的情況下又得以復燃,因被撲滅的火燒跡地上,有時由於一些隱蔽的燃燒在滅火時未被發現或漏過去,幾個小時甚至幾晝夜之後又出現新的火源。因此,撲滅任何火災之後,都必須對火場進行看守,這是撲滅森林火災的第三道工序。

戰線長、可燃物多、交通難、設備差、地勢險、水源遠、人口少、技術水平低,一旦釀成森林大火,撲救十分困難。

從我國國情出發,撲救森林火災的原則是“打早、打小、打了”。

森林火災的撲救原則是什麼?

“打早”是指撲火行動要迅速,初發火,火勢弱,蔓延慢,容易通過投放較少的撲火力量,使用簡單的撲火工具將其撲滅,一旦拖延時間,撲火工作的困難就會越來越大。

打小是指撲打剛剛發生的為;

打了是指撲火的徹底性。既要撲打明火,又要清理闇火,消滅一切餘火。

1、撲救森林火災不得動員殘疾人員、孕婦和兒童直接參與撲火。

2、撲火隊員必須接受撲火安全培訓。

3、遵守火場紀律,服從統一指揮和高調度,嚴禁單獨行動。

4、時刻保持暢通的通訊聯繫。

5、撲火人員需配備必要的裝備,如頭盔、防火服、防火手套、防火靴和撲火工具。

6、密切注意觀察火場天氣變化,尤其要注意午後撲救森林火災傷亡事故高發生時段的天氣情況。

7、密切注意觀察火場可燃物種類及易燃程度,避免進入易燃區。

8、注意火場地形條件,撲火隊員不可進入三面環山、鞍狀山谷、狹窄草塘溝、窄谷、向陽山坡等到地段直接撲打火頭。

9、撲救林火時應事先選擇好避火安全區和撤退路線,以防不測。

10、一旦陷入危險環境,要保持清醒的頭腦,積極設法進行自救。

11、撲救地下火時,一定要摸清火場範圍,並進行標註,以免誤入火區。

12、撲火隊員體力消耗極大,要適時休整,保持旺盛的體力。